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正文

利好 | 长沙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无需结清商贷就可办理 世界热推荐

来源:三湘都市报    时间:2023-04-28 18:34:5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后再转公积金贷款。

“太好了!你们推出的这个新的业务模式,可真正解决了我筹钱的大难题,整个流程办下来简直太省心了!”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乡市管理部,市民陈女士送来一面金灿灿的锦旗,对着管理部的同事竖起了大拇指。日前,她积极参与中心“顺位抵押”试点,完成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在未推行顺位抵押方式之前,如果是用本套房设定抵押,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后,须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再继续办理后续业务。一季度以来,受各类因素影响,商转公业务大幅攀升,在长沙住房公积金全部贷款笔数中占比达到了35.31%,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长近175%。

“采用商转公顺位抵押方式,借款人无须提前结清全部商业贷款,通过增加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所购住房上第二抵押权人的方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借款人的商业贷款,可有效减轻借款人前期筹措资金的压力。但同时,该方式涉及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商业银行等多家单位,需要其高度配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

据悉,《通知》明确了贷款对象和条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贷款流程。

职工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除应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外,须能配合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商业贷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业务办理流程为职工提出申请、中心受理和审批、各方签订合同、职工办妥顺位抵押登记、中心放款至商业银行、职工办理贷款结清和撤押。如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职工应自筹资金偿还差额部分,并在面签时一并提交还贷流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能够通过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其商业银行须已与中心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商业银行名单将在中心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据悉,此《通知》于5月15日正式施行。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赵洁

X 关闭

推荐内容

这是标题

Copyright ©  2015-2022 欧洲养生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